各单位:
为总结2016年对台工作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鲁台交流合作深入发展,省台办将组织评选山东省2016年度优秀对台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2016年我校各单位组织举办的影响大、效果好、特色鲜明的对台交流活动(一般性赴台交流参访和大学生赴台研修不在此列)。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 填报《2016年优秀对台交流项目推荐表》(附件下载)。
2. 材料光盘(含参加活动的台湾人员名单、交流项目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新闻媒体对该项活动的报道及台湾人事参加活动后的体会和感想等材料)。
三、上报时间
推荐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5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舜耕校区1216房间,电话:88525287 张老师)。
附件:2016年优秀对台交流项目推荐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