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增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的函》( 学位中心[2018] 16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增补工作,学校现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报名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内容
所有报名者须在4月16日前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文件请参见《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增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家的函》(见附件4)
二、推荐专家范围和条件
1. 举办 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办学单位分管党建和思政的校级、处级党政管理人员,熟悉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优先;
2. 同时增补其他方面的专家,包括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中外合作办学管理人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以及党建和思政、法律、财务、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参与授课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
三、专家信息内容
为保证专家信息标准的一致性,本次更新涉及的专家信息与原专家库一致,具体请参考《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
请将以下材料的 纸质版、电子版 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燕山校区办公楼718房间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8525287):
1. 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简况表(见附件2)
2. 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库字段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