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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

2015-07-1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政外〔2015〕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报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  ——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年度项目申报依据《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

     项目申报应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学院应在2015年1月1日后签订新的点对点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资助内容与额度
     本年度计划确定3-5个项目予以孵化支持,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港澳台高校交流与合作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万元。用于支持项目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平台为依托的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会议等各类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互访人员限于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
     三、具体事项安排
    1.有意向申报但还没有签订点对点合作协议的学院,利用暑期时间做好协议的论证和签订工作。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包括:(1)《山东财经大学“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申请书》2份,见附件2;(2)《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议书》和其它所需的申请材料(含合作外方情况介绍)单独装订成册,版面大小与申请书相同,报送1份即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gary@163.com。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发布。
     5.材料报送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1216房间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88525287(内线65287)。  


    附件1:政外[2015]3号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申请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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