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因公出国实行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依据2017年教学、科研学术任务需要,报送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计划,相关表格详见附件,未列入计划的,不予审核审批。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1月5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舜耕校区办公楼1202房间,电话:82911113)。
附件:《XX学院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备案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2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各学院提交2017年国际化办学工作计划和需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课程国际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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