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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的通知

2021-09-0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推动学校高水平对外合作,提高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了《2021年合作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计划选派我校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研修,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配套资金支持,资助名额为10人。

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一般每年组织两次申报,第一批申报时间为4月,第二批申报时间为9月,现就做好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标准

1.资助类别:访问学者、博士后

2.资助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3.资助标准: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鉴于第一批由于疫情原因取消,申请人外语水平证明有效期、博士后申请人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等相关要求,均可按照第一批要求(2021年4月1日)计算相应时间节点。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均按选派办法要求执行。请参看国家留学网《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8)。

2.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我校曾享受过任何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已申请其他国家、省、校公派出国项目者不予受理。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1年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2)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2.单位推荐。以学院或研究机构为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限报2人。

3.学校审核。学校成立由3名(含)以上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评审,提出入围名单,经校内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员名单。

四、申报材料

1. 《2021年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2)中要求的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套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word版,附件1)

3.《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附件2)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申请人的纸质版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发至邮箱lisalee@sd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88525240、82911113

办公地点: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燕山校区办公楼709房间)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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