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外国文教专家“十四五”聘请计划的通知》(鲁教外字[2020]3号),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外籍教师聘请计划的通知》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院申报、学校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对13个外籍教师聘请计划予以立项(参见附件1)。现将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合同签署
学院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外籍教师合同》模板与外籍教师签署合同(参见附件2、3),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签,最终提交正式合同复印件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档。
2.计划实施
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相关政策指导、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实施细则及预期目标,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并对外籍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监督管理及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
3.效益总结
外籍教师教学工作结束后十日内,由所在学院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将《山东财经大学“外籍教师聘请计划”成果报告书》(参见附件5)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4.经费管理
资助经费用于支持外籍教师聘请计划为依托的教学研究活动。专项经费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总额控制、超支不补原则。外籍教师授课结束并经学院检查评估合格后,拨付资助款项。外籍教师聘请计划经费报销需经中方合作教师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会签,方可报销审批。
二、材料报送
1.签字盖章版《山东财经大学外籍教师合同》中英文各一份(附件2、3);
2.签字版《外籍教师聘请计划课程登记表》(附件4);
3.电子版外籍教师护照扫描件;
4.电子版外籍教师简历(需包含外籍教师主要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教育经历具体到学历学位、毕业院校)。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6月21日17:00时
报送地点:纸质材料(附件2、3、4)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714房间,电子版材料(护照、简历)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名+外籍教师姓名”。
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0531-82911113(内线:71113)
邮箱:wjpq@sdufe.edu.cn
地址:燕山校区办公楼714房间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度外籍教师聘请计划立项名单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外籍教师合同模板(中文版)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外籍教师合同模板(英文版)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 “外籍教师聘请计划”课程登记表
附件5:山东财经大学“外籍教师聘请计划”成果报告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