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资助标准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 派出原则: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3. 资助内容及标准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不资助学费。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 外语水平须满足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的语言要求。
三、申请程序及相关说明
1. 启用网上报名与递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严格按照网站说明进行。
2.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
3.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分别于4月10日前、6月1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及《山东财经大学在校学生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sdufe.edu.cn。
4.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申请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研究生类)》(附加2)单位意见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并签字盖章。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咨询电话:88525240
咨询邮箱:international@sdufe.edu.cn
咨询地址:燕山校区办公楼70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