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政外〔2015〕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报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发挥学院在国际化办学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学院与海外高水平大学、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交流与合作。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高校的合作交流。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对等交流模式,吸纳更多外籍教师来校授课,推进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实施。推动对外学术科研合作,打造国际化办学示范学院。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项目申报依据《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
项目申报应以学院为单位。申报的项目须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
三、资助内容与额度
用于支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合作机制、平台为依托的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会议等各类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互访人员限于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
2017年,计划资助5个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20万元;港澳台高校交流与合作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10万元。项目周期为2年。
四、具体事项安排
1.有意向申报学院提前做好项目设计论证工作。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包括:(1)《山东财经大学“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申请书》2份(附件2);(2)《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议书》和其它所需的申请材料(含合作外方情况介绍)单独装订成册,版面大小与申请书相同,报送1份即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gary@163.com。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会同研究生院、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发布。
5.已承担“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学院,须填写《山东财经大学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项目成果报告书》一式二份(附件3),连同其它相关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审核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申报2017年度项目。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
6.材料报送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1216房间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525287(内线65287)。
附件1:政外[2015]3号
附件2:“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申请书
附件3:“院际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成果报告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