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国留学进修须向我省外事部门报批,申办《出国任务批件》,程序如下:
申请人应提前2个月以上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并准确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出处,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批;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师工作部审批;教师工作部审核通过后,由教师工作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至人事处审批;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由人事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分管外事校领导审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申请审批通过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须将其因公临时出国(境)信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若公示无异议,校级专办员通过“山东省因公出国审护签管理服务平台”录入团组信息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报省外办审批。
材料清单及模板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