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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赴港澳申办程序

2023-08-26  点击: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应按因公出国(境)流程申办,程序如下:

 一、材料准备

 教学科研人员应提前2个月以上告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其出国(境)相关事宜,并根据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

 因公出国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附件1:因公出国材料清单(请先查阅材料清单文档).rar

 因公赴港澳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附件2:因公赴港澳材料清单(请先查阅材料清单文档).rar

 二、申办《出国任务批件》、《赴港澳任务批件》

 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并准确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出处,提交至所在的学院审批;经学院、教师工作部(组织部)、人事处依次审核通过,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分管外事校领导审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申请审批通过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须将其因公临时出国(境)信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若公示无异议,校级专办员负责审核报批材料,并通过“山东省因公出国审护签管理服务平台”或“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因公赴港澳申报系统”录入团组信息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报上级审批。

 三、办理组织部备案

 出国人员本人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报校组织部备案。

 四、申办因公证照

 申办公务护照及签证

 1.因公临时出国任务获得批准后,出国人员需前往省外办进行信息采集,以备申办证照、签证之用。首次申请公务普通护照需持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个人页、着深色正装上衣,前往以下地址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地点:千佛山西路28-1号山东省外事办公室外事服务大厅。

 2.出国人员需提前准备签证材料,签证材料清单详见:http://www.sdfao.gov.cn/col/col91392/index.html。待接到校级专办员通知后,前往省外办递送签证材料。

 送签地点:千佛山西路28-1号山东省外事办公室外事服务大厅1楼

 申办公务港澳通行证

 校级专办员将团组信息上传至申报系统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校级专办员将通知出境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纸质材料前往以下地址递送证件材料。

 送件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五、购买机票、出行

 六、回国后归还因公护照、提报出访报告

 出访结束后将因公证照信息页、签证页、出入境页拍照发至校级专办员邮箱,个人注意留存。校级专办员上传信息后,出国(境)人员携身份证、因公证照,于5个工作日内将因公护照归还至省外办保存(千佛山西路28-1号外事服务大厅1楼)、因公港澳通行证归还至省港澳办保存(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归国后10日内将带有团长签名的出访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级专办员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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